12月16日,四川峨眉山市的李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其妻子怀胎足月到当地的峨眉山佛光医院分娩,没想到胎儿经剖腹产生下后抢救无效死亡,他希望为孩子讨回公道。
李先生称,10月31日凌晨1时许,他妻子怀胎37+2周,出现宫缩,到当地的峨眉山佛光医院入住。上午10时20分,妻子被送入手术室,他则在外等待。不久后医生告诉他,胎儿已经被剖腹产分娩出来,但心脏有问题,可能抢救不回来。
“我今年39岁了,这是我第一个孩子,期待很久了。”李先生表示,当时医生让他签病危通知书,他恳求医生一定要将孩子抢救回来。但签完字几分钟后,医生再次告诉他,抢救无效。随后他再次恳求医生抢救,“医生第三次出来说,抢救了半个小时,确实抢救不回来了。”
李先生提供的病历资料显示,新生女婴于10月31日10时28分经剖宫产出生,羊水清,出生时有1声哭声。婴儿立即断脐后被抱至预热的辐射台,清理呼吸道分泌物。监测患儿心率约70次/分,氧饱和度40%~45%,出现呻吟样呼吸,全身皮肤青紫,肌张力缺失,反应弱。医护人员再次清理呼吸道,配合胸外心脏按压。
“抢救下,新生儿10分钟仅有微弱呼吸及心率,15分钟无心率、呼吸及肌张力,瞳孔散大,无对光反射。”
对于孩子的死因,李先生称,医院表示孩子是心脏问题导致,但他对此不认可。在与医院共同委托下,他们联系了四川中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中心的意见是孩子死亡原因符合羊水、胎粪混合吸入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李先生质疑道:“如果当时按照呛羊水的情况来处置,孩子是不是就能抢救回来了?”他认为,医院抢救方向错误导致孩子的生命未能挽救。他希望为孩子讨回公道。对于第一个孩子,家人都无比期待,他年迈的母亲因这件事也遭受打击。但与医院多次协商,最终无果。
峨眉山佛光医院官网资料显示,该医院建于2016年9月,由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投资创办,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民营医院,设有临床科室19个,医技科室13个,职能科室12个。
12月17日,记者电话联系佛光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称经办人不在办公室,本人不了解情况。随后联系到佛光医院与李先生对接的郭姓主任,他表示已与家属反复协商,建议家属走法律途径,通过司法部门判定责任。
峨眉山市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称,他们从11月开始介入处置此事,但不方便向记者透露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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