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游戏外挂软件牟利25万余元 福建泉州6人被刑拘

近日,福建省泉州网警在泉州某小区抓获涉嫌组织他人使用外挂软件进行代打牟利的嫌疑人肖某及其员工共6人。

案情简介

经初查,肖某自2022年起从事线上游戏工作室业务,主要包括游戏代打、陪玩及直播带货等。2024年12月,为提高员工代练胜率、留住玩家客户并牟取更多利益,肖某以9万元购买了一款游戏外挂软件。自2025年1月至今,肖某组织30余名线下代打员工使用该外挂软件,非法获取高额佣金。


经初步统计,自2025年1月以来,线下代打员工通过引导玩家购买工作室定制外挂、利用外挂陪玩提升排名,以及组织导演巅峰赛卖分等行为,为工作室牟利逾25万元。肖某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相关规定: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除上述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或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游戏外挂不应成为滋生非法牟利行为的“温床”。游戏外挂不仅干扰游戏系统正常运行,破坏原有游戏规则,扰乱网络秩序,还侵犯网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广大游戏玩家应依法规范游戏行为,自觉抵制游戏外挂,共同维护良好的游戏生态环境。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https://news.sina.com.cn/c/2025-11-12/doc-infxaxmi36850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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