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王胜楠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需要,王胜楠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胜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胜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胜楠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裴朝辉先生(详见简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裴朝辉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裴朝辉先生简历

裴朝辉先生,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毕业于长春工程学院金属结构与焊接专业,大专学历。

工作经历:

  • 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公司机加车间加工中心操作员;
  • 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任公司工艺技术中心工艺员;
  • 2002年4月至2006年3月,任公司机加车间调度长;
  • 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
  • 2010年3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总装中心主任;
  •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
  •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机二车间主任;
  • 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光学装校事业部综合计划室主任;
  •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重大项目办主任;
  • 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质管部经理;
  • 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总经办主任;
  • 2024年1月至2025年11月,兼任奥普光电职工监事。

裴朝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质管部经理兼总经办主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此外,裴朝辉先生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员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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